学生军训 当前位置: 迎新首页> 学生军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大学生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现就做好我校新生军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军训对象
    2023级新生(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军训时间
   2023年9月8日-9月28日

三、承训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蚌埠校区
四、军训内容
    军事技能训练内容:队形队列、军体拳、擒敌拳、军体操、刀术训练、内务整理、国防教育、消防与安全教育等。
    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等。军事理论课教学由军事与安全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另行统一安排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军事课考核办法(试行)

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学校通过军事课教学,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

第二条  军事课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2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一般为2周,记2学分。

第三条  《军事理论》考试由军事与安全教育教研室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考勤情况和课堂表现综合评定。

《军事技能》考核由辅导员(教导员)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根据学生军事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参训时间、现实表现、军容内务等作风纪律方面综合评定。

第四条 学生军事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须参加补训或重修,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 《军事技能》考核内容及各项所占比例规定

1、集中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包括:共同条令教育与训练、战术训练、防卫技能与防护训练、战备基础与应用训练以及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等,占总成绩80%

2、作风纪律,主要包括:遵守训练纪律情况、请销假制度、军容风纪、内务卫生等,占总成绩20%

第六条  军事技能训练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或考核不予及格。

1、有不尊重教官、老师的言行和举止的,不得获得优秀等次。

2、有不讲文明礼貌,破坏团结,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行为,不得获得优秀等次。

3、不按时起床、不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无论何种原因,迟到累计5次者,不得获得优秀等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经教育不改者,给予不及格等次。

4、军姿不规范,军容不严整,不注意军容风纪,表现松散,经教育不改者,考核不予及格。

5、队列动作不规范,经反复训练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考核不予及格。

6、对其他严重违反军训纪律,造成后果的,考核不予及格。

第七条  军训请假制度

军训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请假需按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因病请假者,需有校医院开具的证明。无故缺勤,或有正当理由而未经请假,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3天(含三天)以上者,军训技能考核记不及格。无故缺勤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因生理缺陷或患有严重疾病,如心脏病等,确实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可以视情况采取观摩、跟训、少训或予以免训,考核成绩视为及格。免训者须填报免训申请表,并附有指定医院证明,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第九条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规定日期参加集中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可申请缓训,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经批准缓训的学生,参加下一年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第十条  开展评比优秀学员活动。为鼓励在军训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军训技能训练考核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安徽科技学院军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先进连队、优秀教官、优秀指导员为参训连队数的30%;优秀学员为参训学生人数的3%;优秀内务寝室为所有参训学生寝室数的15%。

二、评选办法

先进连队、优秀教官、优秀指导员由训练部队推荐;优秀学员由连队教官和连队指导员共同推荐;优秀内务寝室由连队教官和连队指导员根据不少于三次的寝室卫生检查结果评选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连队评选条件

1.军训态度端正、认识明确,出勤率达到95%以上;

2.服装统一,军容整齐,整体形象好;

3.团队成员训练认真刻苦,尊重教官、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作风过硬;

4.训练标准高、动作达标率90%以上;

5.团队无不文明现象发生;

6.能积极宣传军训中的好人好事,完善军训宣传工作。

(二)军训优秀教官评选条件

1.思想正派,作风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2.施训认真负责,对所属学生要求严格,所训方队平时成绩优异;

3.文明施训,不体罚、辱骂学生;

4.军训期间无安全事故。

(三)军训优秀指导员评选条件

1.学生军训期间多次深入学生军训现场看望学生,做到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2.积极配合军训教官工作,能够及时处理并解决学生军训中遇到的问题;

3.真情真心关爱学生、帮助学生;

4.疏通学生在军训期间产生的思想问题,及时反映不能解决和处理的学生问题;

5.军训期间无安全事故。

(四)军训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1.对军训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在军训中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

2.军训中严格要求自己,尊重领导和教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执行规章、表现突出、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3.军训中参训率和到课率均为10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训练刻苦,学习认真,各项成绩优异;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主动关心、帮助别人、内务整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做到军训期间安全无事故。

(五)军训优秀内务寝室评比条件

1.寝室内经常保持整洁,不乱扔各种果壳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不吸烟,不酗酒;

2.寝室物品放置整齐、统一,被子、蚊帐、鞋子、书籍、牙刷、毛巾、箱子、水瓶、桌凳等按统一的规定摆放;

3.寝室内各种电器、开关、插座等不乱装乱拆,墙上各种制度张贴整齐、美观、统一;

4.寝室的灯火管制做到人走灯灭,没有违章用电现象发生;

5.建立值日制度,做到寝室值日明确,坚持经常督促检查;

6.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7.寝室成员军训中表现良好,成绩优良。

四、评选时间

(另行具体通知)

五、表彰

学校为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军训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六、相关要求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切实将军训中表现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请各学院要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同学积极投入军训活动中来。